1月21日,從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確認,該局19日對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下發一份《關於明確<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若幹問題的函》。此次的函件中,關於居民家庭住房登記問題方面,居民家庭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這就意味著沒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將不能上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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