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或按钮分享
據韓聯社,當地時間1月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镕「親信幹政」案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李在镕當庭被捕。此前檢方要求法院判處9年。李在镕現年52歲,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2月,李在镕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和崔順實行賄,以助其繼承經營權,行賄金額高達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