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當地時間1月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镕「親信幹政」案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李在镕當庭被捕。此前檢方要求法院判處9年。李在镕現年52歲,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2月,李在镕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和崔順實行賄,以助其繼承經營權,行賄金額高達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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