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與科技企業VirnetX長達10年的專利權案件中,最後以蘋果失利告終,連同前一宗專利案敗訴,蘋果合共須向對方支付賠償金額超過11億美元(85.8億港元)。
本次案件是VirnetX自2010年起、控告蘋果侵權的系列訴訟一部分。美國得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Robert Schroeder周五裁定,拒絕蘋果要求推翻陪審團去年裁決蘋果兩項侵權指控成立的申訴,並決定不修改陪審團提出的5.028億美元賠償金決定。
蘋果未有回應傳媒相關查詢,公司去年12月18日曾經表示,連同利息及前一宗與VirnetX相關的侵權訴訟賠償金4.54億美元,兩宗案件的賠償金額合計超過11億美元。
去年3月,因應美國最高法院拒絕蘋果上訴申請,蘋果已經向VirnetX支付前一宗侵權案涉及的4.54億美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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