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多年實踐做法,一方面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另一方面適當簡並稅目,降低部分稅率,減輕企業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徵管更加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規定買賣、技術等合同和證券交易的稅率維持不變,降低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貨物運輸合同和營業賬簿的稅率,取消許可證照等的印花稅稅目,同時明確現行印花稅稅收優惠政策總體不變。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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