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恒大物業(06666-HK)公布,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於2020年12月26日(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聯席代表並無於穩定價格期間行使超額配股權,超額配股權已於2020年12月26日失效。
穩定價格經辦人UBS AG Hong Kong Branch、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穩定價格期間內進行的穩定價格行動如下:(1) 於國際發售中超額分配合共243,243,000股股份,相當於全球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約15%(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2) 穩定價格經辦人根據借股協議向本公司控股股東CEG Holdings (BVI) Limited借入合共243,243,000股股份,以補足國際發售的超額分配;及(3) 於穩定價格期間在市場按每股股份介乎7.45港元至8.80港元(不包括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的價格範圍先後購買合共243,243,000股股份,以便歸還根據借股協議向CEG Holdings (BVI)Limited借入的243,243,000股股份。穩定價格經辦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穩定價格期間於2020年12月18日在市場作出最後一次購買,價格為每股股份8.47港元(不包括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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