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匯盈控股(00821-HK)公佈,於2020年12月17日,Vast Sea Biotechnology,Inc.(Vast Sea之權益承繼人)(與VastSea均可稱許可人)、被許可人及Hopkins Biotech Company(一間於美國註冊成立之公司,分被許可人)訂立分許可協議,據此,被許可人將該許可所涉之若幹相關程序分授予分被許可人。
根據分許可協議,在許可人之監督下,被許可人可於分許可期内分授下列權利予分被許可人:於美國及分許可地區製造及生產兩種藥物劑型之獨家及專屬權利,分别為有形物質之一次性滴劑及口含片(許可產品),其於製造之過程中將處於該專利之一項或以上申請之範圍内(相關產品),為免生疑問,相關產品只會是許可產品之一部分;及向北美洲、歐洲聯盟、中東及阿拉伯國家聯盟所有國家(分許可地區)分銷及銷售相關產品之獨家及專屬權利。
分被許可人須就相關產品向被許可人支付專利權費,有關專利費金額將相當於分被許可人出售相關產品之售價之5%。於開始日期起首12個月之最低專利費金額將為300萬美元。倘有任何缺口,於開始日期後第13個月内,分被許可人須按等額基準補足有關差額。
同樣,於開始日期一週年後餘下12個月之最低專利費金額將同樣為300萬美元,倘有任何缺口,於開始日期後第25個月内,分被許可人須按等額基準補足有關差額。倘分被許可人於任何分許可期内未能及╱或拒絕補足任何專利費缺口,此將構成違約事件並將導致該分許可期不再延續。
分被許可人就相關產品所獲得之分許可權將容許分被許可人於美國及分許可地區製造及生產相關產品,併於分許可地區内推銷及銷售相關產品。透過收取專利費,分許可協議可確保穩定而持續之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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