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利邦(00891-HK)公布,於2020年12月9日,公司獲悉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8日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就公司的一間全資附屬公司利邦(管理)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案件編號為HCCW420/2020的清盤呈請,申請將利邦管理清盤。呈請將於2021年3月10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法院聆訊。
對利邦管理提交呈請的主要理由為利邦管理未能支付欠款總額150,383,631.90港元(包含本金和利息)。
公司董事會正就有關呈請尋求法律意見。同時,公司正接洽渣打銀行以商討和解方案。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於適當時候就呈請的任何重大進展進一步刊發公告。
公司謹注意到,集團的銀行借款總額由2017年12月31日的1,560,267,000港元減少至2018年12月31日的1,110,259,000港元,並進一步減少至2019年12月31日的568,465,000港元。在全球經濟受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大流行的嚴重影響下,董事會將繼續密切監察集團的業務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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