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林達控股(01041-HK)公布,有關百慕達法院作出的命令,要求在「輕觸」方式的基礎上(只作重組用途)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於2020年11月20日,公司根據HCMP 2145/2020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認可申請,並且香港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已下達命令,承認共同臨時清盤人的任命和權力「認可命令」。於2020年12月2日,已將認可命令的密封副本送達公司。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由2020年8月3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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