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晨中國汽車控股(01114-HK)公布,於2020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會獲公司之控股股東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華晨)告知,華晨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書面通知。根據該通知,中國證監會已就華晨涉嫌違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規對華晨展開調查。此外,華晨亦收到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有關華晨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就若干重大事項對其債券償付的影響進行公告的警示函。
截至本公佈日期,公司業務如常運作。公司將持續密切關注上述事件的進展,以及及時履行上市規則及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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