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培力控股(01498-HK)公布,於2020年10月8日(交易時段後),培力南寧(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與買方BAGI訂立資產出售協議,據此,培力南寧同意出售而BAGI同意購買資產,代價為1250萬港元。
根據資產出售協議,培力南寧同意出售(a)技術及知識產權合約;(b)培力南寧或獨立第三方為培力南寧開發或正在開發的與目標研發有關的所有報告、醫療數據及/或臨床試驗結果;(c)培力南寧與任何獨立第三方就目標研發訂立的所有合約;(d)培力南寧的知識產權。
於2016年11月10日,培力南寧與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訂立下列協議:(a)許可協議,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授予培力南寧與開發用於治療腸易激綜合症的藥品(仁術腸樂顆粒)有關的專利及技術權;(b) 轉讓協議,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向培力南寧轉讓與產品開發有關的中國臨床試驗批准文件。
此後,培力南寧基於通過技術及知識產權合約取得的獲許可專利及技術權以及臨床試驗批准文件於中國進行產品的臨床試驗。
目標研發乃公司以其於2015年7月上市之所得款項開發的兩種藥品之一。董事會預期,公司將產生約7000萬港元及另需4年方能完成目標研發。藥品的任何研發(包括目標研發)涉及多項測試及臨床試驗,而在開發過程中有關測試及臨床試驗未必會成功。因此,出售事項為集團提供管理及減輕其商業風險、精簡其業務環節及研發職能的絕佳機會。出售事項令集團能夠實現其過往所進行的目標研發,因此其能夠將更多資源分配至集團的其他研發項目以及其他業務。
由於BAGI同意共享自目標研發商業化產生的經濟利益,出售事項亦讓集團可保留目標研發的上行潛力,但能夠避免因臨床試驗結果及商業化不確定而導致目標研發失敗的下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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