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布,於2020年10月5日,公司收到聯交所的函件,通知公司其決定,指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規定的足夠營運水平,以保證公司股份繼續上市,以及公司股份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買賣(惟公司有行使覆核
的權利)。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公司有權將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覆核。除非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行使其權利申請覆核該決定,否則公司股份將自2020年10月15日(即該決定日期起計七(7)個營業日屆滿後)起暫停買賣。
經審閱該函件後,公司董事會已決定向上市委員會提出要求覆核該決定,並正製備相關的要求函件。謹此提醒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上市委員會對有關覆核之結果屬於未知之數。
根據該決定,於公司股份獲准恢復買賣前,公司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並須履行聯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復牌指引,並遵照聯交所滿意之方式全面遵守上市規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倘公司股份持續18個月暫停買賣,聯交所可取消公司股份之上市地位。
公司將於適當時候遵照上市規則之規定另行作出公告。股東如對該決定之影響有任何疑問,務請徵詢適當之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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