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紙業(02002-HK)公布,於2020年9月25日,上海王的、昌樂盛世(兩者均為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濰坊恆新及昌樂寶都(以下統稱有限合夥人,各為一名有限合夥人)與山東新嘉(普通合夥人)就成立合夥企業訂立有限責任合夥協議。根據有限責任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的總資本承擔為5億元(人民幣.下同)(總承擔),其中山東新嘉將出資500萬元,而上海王的、昌樂盛世、濰坊恆新與昌樂寶都將分別向合夥企業出資1億元、2.95億元、5000萬元及5000萬元。
於2020年9月25日,合夥企業與科邁制漿及山東陽光(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權投資協議,據此,合夥企業同意通過向科邁制漿注資現金5億元投資科邁制漿的紙漿製造項目以換取股權。投資完成後,科邁制漿將由合營企業直接擁有47.37%及由山東陽光擁有52.63%。由於合夥企業不受集團控制,且其業績將不會合併至集團的業績中,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29條,投資將視作出售集團於科邁制漿的權益予合夥企業。
董事會認為,成立合夥企業及投資於科邁制漿將促進技術創新及提高集團生物降解植物材料方式的製漿產能,從而有利於集團。此外,通過投資直接注入免息國有資本,可有效地用於補充科邁紙漿製造項目的資金來源,從而可降低集團整體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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