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金國際資本(00982-HK)公布,於2020年9月23日,公司作為賣方與買方華金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訂立有關出售事項的買賣協議,據此公司已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已有條件同意購買待售股份,代價為約1.234億港元。
買方為由香港華發直接全資擁有及由珠海華發間接全資擁有,主要業務活動為投資控股。
目標公司集團主要於香港從事提供金融服務,包括金融顧問、證券包銷及諮詢、證券及期貨經紀、資產管理、股權研究及財務諮詢以及放債。目標公司集團透過目標A及其全資附屬公司、目標B及目標C 持有牌照可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其亦持有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項下之放債人牌照。目標D、目標E、目標F、目標G及目標H(主要為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公司)均為暫無營業公司,無重大業務活動。
由於集團的金融服務業務於過去數年持續表現不佳,加上香港金融市場不明朗,而集團已建立穩健及有利可圖的物業管理業務,出售事項可令公司(i) 更明確地將物業管理服務作為業務重點及高效分配資源,(ii)令投資人士及融資人士更清晰了解集團業務及財務狀況以及更明確業務重點,在更好地了解集團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管理、策略、風險及回報的情況下作出投資決定;及(iii)改善集團的財務表現及資本架構。
經考慮上述因素以及待售股份的代價與公司應佔目標公司集團未經審核合併資產淨值及待售股份於2020年6月30日的市場估值相若,加之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可改善公司的現金儲備狀況,董事認為出售事項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緊隨完成後,目標公司集團將不再為公司的附屬公司,目標公司集團的財務業績不會再併入公司的財務報表。集團擬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於(i)主營業務發展的儲備;(ii)一般營運資金;及(iii)償還集團的未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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