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改委等七部門印發《上海市實施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依法規范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廣告宣傳,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廣告,不得對0-12個月齡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乳制品進行廣告宣傳。嚴格落實進口商備案和進口銷售記錄制度,完善進口食品安全信息監管部門相互通報制度。
鼓勵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和奶源基地協同發展,倡導企業使用生鮮乳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支持企業在境內外收購和建設奶源基地,降低原料奶成本。通過企業併購、協議轉讓、聯合重組、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兼並重組。推進連續三年年產量不足1000噸或年銷售額不足5000萬元、工藝水平和技術裝備落後的企業改造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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