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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新華匯富金融(00188-HK)公布,董事會建議實施股份合併,基準為每10股已發行及未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為1股合併股份。股份合併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
現有股份以每手10,000股現有股份的買賣單位於聯交所買賣。待股份合併生效後,董事會建議將於聯交所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由10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5000股合併股份。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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