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光匯石油(00933-HK)公布,一名債權人(呈請人)就公司所簽署之一項擔保契約之未付款項268,095.42美元(包括本金259,356美元以及違約利息8,739.42美元),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對清盤公司之有關規定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清盤呈請。公司正在尋求有關呈請書的法律意見。鑑於涉及的金額,公司有信心在不久的將來並於聽證會之前解決索償並撤回該呈請書。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由於呈請書已於2020年7月29日呈交香港高等法院,其後所作出的公司股份轉讓將無效,除非呈請書被撤銷、解除或永久停留。
公司於聯交所買賣之股份已於2017年10月3日起暫停,以待公佈未刊發財務業績,並將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作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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