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移動互聯(中國)(01439-HK)公佈,根據早前公佈所披露,馬遙豪先生併無膺選連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於馬先生退任後,該公司不再符合(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10(1)條,該條規定董事會須包括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ii)第3.21 條,該條規定(a)審核委員會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b)當中至少一名須為第3.10(2)條所規定,擁有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及(c)審核委員會主席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而該公司未有符合上文第3.21 條之規定(a)及(c)。
公司正物色合適人選,以儘快填補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主席之空缺,而不論任何情況下,有關空缺須根據上市規則第3.11條,於馬先生退任日期起三個月内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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