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正道集团(01188-HK)公布,就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宁波美立德于于二零一六年已同意按代价人民币60,000,000元认购吉林美来之5%股权的盈利保证一事作出公布。
基于在二零一九年三月发表之地方核数师报告,美来集团股东应占美来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之累计实际经审核综合除税后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54,400,000元。因此,累计目标纯利之不足之数约为人民币974,400,000元。
由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之累计实际纯利少于累计目标纯利,故保证人应向宁波美立德支付之应付补偿约为人民币63,546,000元(即(累计纯利不足之数约人民币974,400,000元╱人民币920,000,000元)x人民币60,000,000元)。由于应付补偿并无明确偿付期限,故集团已于确定应付补偿之金额后评估应付补偿之可收回性。当考虑收回应付补偿之可能性时,本集团已计及下列因素:(i) 关于美来集团之财务状况,由于美来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表现欠佳之主因是俄罗斯卢布兑人民币贬值,而美来集团主要于俄罗斯经营;及全球木材供应出乎意料地大增,令木制品市价下跌,因此美来集团之财务表现日后或会转亏为盈。此外,基于地方审核报告,美来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別约为人民币1,065,700,000元及人民币202,000,000元,美来集团维持有足够资产;及(ii) 当作出投资时,集团之意向乃作为美来集团之被动投资者,而非透过行使其于认购协议下要求将美来集团之进一步股权从保证人转让予集团之权利进一步增加于美来集团之股权。
基于上述所作评估,集团及天风投资已与保证人商讨溢利保证下之相关补偿,并磋商应付补偿之偿付日期。经订约各方商讨及审视美来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当时未如理想之最新财务表现后,集团发现(i)于美来集团之投资为保证人之主要收入来源;及(ii)保证人未必能够于短时间內偿付应付补偿连同保证人根据同一溢利保证应付天风投资之款项。
因此,于二零一九年十月,溢利保证订约各方已书面确认应付宁波美立德之应付补偿人民币63,546,000元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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