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彩虹新能源(00438-HK)公布,於2020年8月17日交易時段後,公司與中信建投就配售事項I訂立配售協議I,據此,中信建投同意按每股1.12港元配售最多14億股的新H股,配售價較昨日收市價每H股1.09港元溢價約2.75%。於同日,公司與國泰君安就配售事項II訂立配售協議II,據此,國泰君安相同價格配售最多4億股的新H股。配售股份將向合計不少於六名但不超過十名承配人配售。
根據配售協議I下最多14億配售股份分別佔公司現有已發行H股股本和已發行股本總額之221.91%及62.71%,並將分別佔公司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之已發行H股股本和已發行股本總額之57.59%和34.72%。根據配售協議II下最大股數為4億的配售股份分別佔公司現有已發行H股股本和已發行股本總額63.40%及17.92%,並 將分別佔公司經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之已發行H股股本和已發行股本總額之16.45%和9.92%。
配售事項I及配售事項II所得款項總額預期將分別為15.68億港元及4.48億港元,合計預期將為20.16億港元。配售事項I及配售事項II的所得款項淨額(扣減所有適用之成本和費用)預期將分別約為15.54億港元及4.35億港元,合計預期將約為19.89億港元。
假設公司在足額募集23億元人民幣資金的情況下,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總額擬用於以下用途:約5億元人民幣將用於延安光伏玻璃項目;約5億元人民幣將用於合肥光伏玻璃二期項目;約5億元人民幣將用於咸陽光伏玻璃搬遷技改項目;約5億元人民幣將用於彩虹永能2GW光伏組件項目;及約3億元人民幣,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將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倘配售事項所得款項不足以滿足上述所載項目的擬定用途,公司將以銀行貸款、內部資金或其他方式補足差額。
董事認為配售配售股份是公司籌集資金、擴大股東基礎和公司資金基礎之良機。因此,董事認為配售事項符合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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