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中進一步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要求生物安全實驗室嚴格按照防護要求開展相關實驗活動:新冠病毒培養、動物感染實驗應當在生物安全三級及以上實驗室開展;未經培養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應當在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實驗室進行,同時采用不低於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的個人防護;滅活材料的操作應當在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實驗室進行;不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可以在生物安全一級實驗室進行。
提升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能力,按照屬地化、分級分類的原則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強化新冠病毒實驗活動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內相關機構加強生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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