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成都高速(01785-HK)公布,公司與成都交通於2020年5月25日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據此,公司同意收購且成都交通同意出售目標股份(成都能源發展公司94.49%股權),代價為7.2757億人民幣。上述代價將全部由公司以現金支付。收購事項完成後,成都能源發展公司將成為公司的直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成都能源發展主要從事加油站加氣站項目投資,成品油零售、天然氣經營業務。成都能源發展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81億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3.81億人民幣董事會進一步宣佈,公司與成都交通於2020年5月25日簽署避免同業競爭協議之補充協議,就收購事項完成後的避免同業競爭安排進行若干修訂。
訂立股份轉讓協議之理由及裨益,集團控股及聯營的高速公路餘下的經營期介乎4年至18年,其中成都機場高速公路、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經營權僅剩4年,即該兩條高速公路的經營權將於2024年到期。如招股章程所描述,集團無法保證獲得政府批准延長或重續所擁有的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因此,如果該兩條高速公路經營權到期後未能得到續期,集團將很可能無法繼續經營這兩條收費高速公路,由此帶來的收入及利潤損失將對本集團當年及後續年度的業績表現帶來不利影響。
董事認為,高速公路經營權到期後可能無法續期的問題始終是集團面臨的可持續經營風險,尋找具備可持續性的收入來源勢在必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集團控股並聯營的高速公路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佈的政策於2020年2月17日零時至2020年5月6日零時期間免收通行費。由於集團收入來源單一,幾乎全部為高速公路的通行費收入,故在該政策執行期間,集團並無營業收入。如公司日期為2020年2月16日公告所述,預計該政策的執行將對集團2020年上半年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這表明,由於收入來源單一以及受政府定價政策管控,高速公路收費政策調整對集團的業績影響迅速而巨大。這促使集團加快多元化業務拓展進程,更加積極和主動尋找新的可靠收入來源,以分散目前業務單一的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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