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華通訊頻媒(00309-HK)公佈,董事會根據公司經修訂及重訂之組織章程細則第102條及╱或該公司與陳振和先生簽訂之董事服務合同,基於嚴重不當行為,違反董事謹慎責任及╱或授信責任,於2020年4月27日議決向其發出通知,以罷免其公司執行董事、董事會聯席主席及聯席行政總裁職務,即時生效。
董事會認為,罷免陳先生的公司董事及董事會聯席主席及聯席行政總裁職務將不會對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營運帶來任何重大不利影響。該公司的主席勞國康先生及行政總裁徐國興先生將分别全面接管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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