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光宇國際集團科技(01043-HK)公布,於2019年9月16日,該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哈爾濱光宇電源股份作為買方與賣方哈爾濱光宇集團股份(由該公司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兼主席宋殿權先生之子宋洋擁有91.66%權益)訂立該協議,據此,哈爾濱光宇電源股份同意收購深圳市力可興電池20%股權,代價為600萬元人民幣。
進行收購事項之理由為誠如該公司有關事項目標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項之日期為2019年12月20日之公佈所披露,根據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協議,哈爾濱光宇電源股份(即上述出售事項之哈爾濱光宇集團股份)已承諾採取一系列重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將深圳市力可興電池之全部股權轉讓予非常重大出售事項目標公司。董事認為,收購事項有助於該集團進行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協議項下擬進行之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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