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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常茂生物(00954-HK)公布,考慮到公司對於長期發展的資金需求及公司內資股和外資股全面流通的目標,董事會已批准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文件,向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提交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A股申請。於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厘定建議發行A股方案,亦未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任何地方的監管機構申請批准建議發行A股。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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