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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青島港(06198-HK)公布,為合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在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建設和正常經營業務的前提下,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該額度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
為控制風險,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適當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銀行產品,投資產品的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投資決議的有效期自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後歸集至募集資金賬戶。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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