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CN)公告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方正集团所持公司8.49亿股及孽息进行了冻结,冻结起始日为12月6日,冻结期限为三年;对方正集团所持公司2.6亿股(及孽息进行了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此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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