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達(600610-CN)公告,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於2019年12月3日前披露《關於對上海中毅達股份有限公司處置資產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3022 號,及《關於對上海中毅達股份有限公司與子公司互相豁免債務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3029 號)。
此次問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進一步溝通、完善,無法在原定的時間完成回複工作。因此,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2個交易日披露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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