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潮商集團(02322-HK)公布,誠如該公司日期為2019年6月28日之公告所披露,倘條件尚未於2019年9月30日或之前達成,買賣協議將告失效並終止,而賣方應立即共同及個別全額退還保證金予該公司,除非任何一方先前違反任何條款的情況外,否則其後任何一方對彼此均毋須承擔任何義務及責任。
由於雙方需要更多時間以達成買賣協議中所載之若干條件及準備完成,於2019年9月30日,賣方及該公司已同意將最後完成日期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資料顯示,該公司於今年年初向獨立第三方收購潮商金融全部股權,後者分別持有潮商證券及潮商資產管理全部股權,現金代價2.5億元,向獨立第三方收購潮商金融全部股權,後者分別持有潮商證券及潮商資產管理全部股權,現金代價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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