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金誠控股(01462-HK)公布,由於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持股約69.46%權益,而令該公司公眾人士持有約1.02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3.49%。因此,並不符合最低公眾持股量25%之規定。根據上述資料,該公司已申請,而聯交所已於2019年9月16日授出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之豁免,為期由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
該公司於7月初公布,天元錳業向獨立第三方吳繼明出售69.46%持股,涉及3.01億股股份,總代價2.41億元,相當於每股作價0.8元。完成後,買方須按例提出強性制全面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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