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發改委印發《關於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建立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現貨交易機制。非水可再生能源相應優先發電量應覆蓋保障利用小時數。各電力現貨試點地區應設立明確時間表,選擇清潔能源以報量報價方式,或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實現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市場建設初期,保障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可采用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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