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聯交所公佈,於2019年6月20日起將麥達斯控股-S(01021-HK)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結束時(即2019年12月19日),聯交所仍未接獲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予以取消。
該公司股份自2018年2月8日起暫停買賣,以待刊發有關未披露的負債、訴訟及執行令的内幕消息公告。其後,該公司未能刊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
上市部認為該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發行人須擁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規定,於2018年5月25日按《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規定,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一階段。
該公司未有在第一階段屆滿時提交任何復牌建議,聯交所遂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於2019年5月24日屆滿)。該公司併沒有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提供任何復牌建議。因此,聯交所決定按《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規定,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該公司將有最後六個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以證明其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擁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規定。
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結束時(即2019年12月19日),聯交所仍未接獲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予以取消。若該公司被除牌,聯交所將另行發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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