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聯交所公佈,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譴責僑雄國際(00381-HK)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未能就該公司2015年全年初步業績公告的内容取得核數師的同意;及時就其2016年全年初步業績發佈公告,當中資料應真實及公平地反映該公司事務狀況、其營運業績及現金流情況;及於《上市規則》規定的時限内發送該公司2016年度報告。
譴責該公司現任執行董事兼主席許奇鋒先生、現任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餘允抗先生、現任執行董事張啓軍先生及張雲先生、該公司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文龍先生、蘇振邦先生及王小寧先生、前任執行董事劉兆桦博士及前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孫振鴻先生違反其各自以《上市規則》附錄五B表格向聯交所作出《董事聲明及承諾》中所載的責任,未有儘力促使該公司按《上市規則》的規定發佈其有關2016年全年業績的初步公告及發送其2016年年報。
上市委員會於2019年1月15日就該公司及相關董事的行為是否符合《上市規則》及《承諾》中所載的責任進行聆訊。上市委員會於2019年4月16日就相關董事的申請進行紀律(覆核)聆訊,覆核上市委員會於首次聆訊中對相關董事施加的製裁。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