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證監會表示,招商證券(香港)錯誤處理客戶款項,因此就有關監管違規事項及內部監控缺失,譴責對方並罰款500萬元。
證監會發現,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招商曾經約800次為了《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明確容許的目的以外的目的,將介乎6.8萬至3.08億元的資金由客戶信託賬戶轉出。
公司並無聘用適當職員來進行業務,亦無設立妥善的內部監控措施及程序,以確保遵從有關規則及保障客戶資產。
證監會強調,穩妥保管客戶資產是持牌法團基本責任,即使客戶資金其後在同日被轉回客戶信託帳戶,但任何違反這項責任的行為仍是不能姑息。而招商證券(香港)採取有關做法超過3年,顯然違反基本責任,亦無遵從有關規則及操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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