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訊,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修訂後的《進口藥材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在進口藥材管理上,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格藥材執行的標準,加強溯源管理。鼓勵進口,體現互聯互通。《辦法》取消了「允許藥材進口的邊境口岸,只能進口該口岸週邊國家或者地區所產藥材」的限定,落實「一帶一路」倡議,體現「互聯互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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