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融保金融集团(08090-HK)公布,该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彭文坚于2018年4月12日以作为担保人身份与借款人新峰投资(亚洲)有限公司订立一份贷款协议,內容有关金额为1000万港元的一次性预付款。由于该公司尚未偿还该贷款及其产生之利息,因此违反贷款协议条款。
针对该公司之清盘呈请于2019年4月4日,该公司接获新峰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或327(4)(a)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于接获法定要求偿债书后于3个星期內支付未偿还债务10,981,524.78港元。
该公司已知悉新峰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针对该公司提交的清盘呈请,且该清盘呈请将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于高等法院聆讯。该公司将就此事项寻求法律意见,并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该公司自彭先生获悉,于2019年4月2日,彼接获新峰根据香港法例第6章破产条例第6A(1)(a)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彼于接获该法定要求偿债书后3个星期內支付彼欠付新峰的未偿还债务。该公司亦获悉彭先生已知悉新峰于高等法院针对彼而提交的破产呈请及该破产呈请将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十时正于高等法院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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