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陝西日報,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啓動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從2019年5月13日起,實施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暫停西安地區(含西鹹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已受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原政策進行審批,以貸款申請錄入住房公積金業務係統時間為準。
《通知》指出,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5%,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於40%;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於40%,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於45%;第三次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購買精裝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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