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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健委共同發佈《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從4月1日開始執行。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製度,每餐均應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還應建立家長陪餐製度;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内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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