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海藍控股(02278-HK)公布,自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收到日期為2019年2月15日之傳票,儋州市人民政府就總地盤面積約27.204653萬平方米之其他三宗土地之行政判決提起上訴。
去年5月,該公司接獲儋州市人民政府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於去年12月30日及今年2月13日及2018年3月2日無償收回其附屬儋州雙聯開發之鳳凰水城位於白馬井鎮南片區濱海大道路段的五塊土地,原因為該等土地未有按時開發建設。公司認為,相關決定書所認定的事由與鳳凰水城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指因政府規劃調整原因及延遲辦理相關手續等情況,客觀上造成鳳凰水城開發受阻,導致該等土地未能按時開發建設。公司將採取必要措施,包括申請行政覆議或訴訟。
海藍控股較早前公布,有關附屬南海翔龍因未有按時開發建設二期一事,於去年12月28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訴訟作出其行政判決,裁定集團在對海口市人民政府提出之行政訴訟中勝訴,駁回海口市人民政府無償收回海口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決定,原因為決定書之作出並無充足證據及適用法律錯誤。
海口市人民政府有權於接獲行政判決後15日內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海口法院針對其作出之行政訴訟之行政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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