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關企業舉行座談會,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征求企業意見。會議透露出今年我國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將有重大機制創新:一、“量入為出”,以補貼額定裝機量。二、明確將光伏項目分為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三、首次將戶用光伏單列並給予單獨規模,實施固定補貼。四、解決去年戶用光伏531政策的遺留問題。五、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准的特殊項目外,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全部采用競價的方式獲取補貼指標。六、不再將項目規模以“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到各地方,招標由各省組織申報,但由國家統一排序,補貼申報和競價原則上一年一次。七、項目競價是以投產的季度即並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則可以延後兩個季度,同時電價按相關規定退坡,如兩個季度後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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