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訊,1月18日下午,就東方匯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一事,東方匯富董事長闞治東回應記者稱,“總金額1.7億元左右,本金已解決,余下利息2000萬元左右。因為幫人擔保引起的經濟糾紛,被擔保方並不是東方匯富投資控股公司直接投資的企業。”
1月18日,東方匯富發布聲明回應稱:公司在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過程中,被牽連進該企業執行案件中,導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種情況是企業間正常往來而引起的糾紛,每家企業都可能遇到。公司在法院主持下同主債務人、債權人正積極達成和解方案,確信在短時間內一定可以將公司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移除。
來源: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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