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1月18日下午,就东方汇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事,东方汇富董事长阚治东回应记者称,“总金额1.7亿元左右,本金已解决,余下利息2000万元左右。因为帮人担保引起的经济纠纷,被担保方并不是东方汇富投资控股公司直接投资的企业。”
1月18日,东方汇富发布声明回应称:公司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过程中,被牵连进该企业执行案件中,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种情况是企业间正常往来而引起的纠纷,每家企业都可能遇到。公司在法院主持下同主债务人、债权人正积极达成和解方案,确信在短时间内一定可以将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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