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1896.SZ)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6年5月26日收到河南證監局下發的《決定書》。因公司關聯交易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且未按規定建立並執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公司及董事長餘德忠、總經理李軍、董事會秘書李琳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查,公司於2026年2月11日發佈的《關於籌劃參股投資暨關聯交易事項的提示性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的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同時,公司未按規定建立並執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相關規定。河南證監局認定餘德忠、李軍、李琳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
公司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嚴格按要求開展整改工作,在規定期限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並將持續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切實提升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本次警示函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産經營活動。
内容來源:有連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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