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7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並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産品,免征醫療器械産品注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藥品,免征藥品注冊費。
二、免征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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