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輸入關鍵字:

熱門搜尋:

地方金融監管法規匯編摘要

日期:2020年2月6日 下午2:13作者:蘇甯金融研究院

地方金融監管的種類多、數量多(不算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共有43000多家),經常需要查閱和學習地方金融監管的法規依據,有沒有一個將所有地方金融監管法規匯編在一起的文檔呢?

有!本文梳理匯編了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私募股權衆籌融資、交易場所、地方資産管理公司、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私募投資基金等12個監管對象的法規名稱、訪問路徑、監管要點(業務範圍、負面清單和關鍵指標),方便讀者朋友收藏、調閱。

以下,是匯編全文:

一、融資租賃公司

1、法規名稱: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2、訪問路徑:
http://www.cbirc.gov.cn/chinese/docfile/2020/51b23f61791745e98109dc7ab2dc3fd1.doc
3、業務範圍:

(1)融資租賃業務;
(2)經營租賃業務;
(3)與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物購買、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接受租賃保證金;
(4)轉讓與受讓融資租賃資産;
(5)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4、負面清單:

(1)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
(2)發放或受托發放貸款;
(3)與其他融資租賃公司拆借或變相拆借資金;
(4)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私募投資基金等渠道融資或轉讓資産;
(5)法律法規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開展的其他業務或活動等。

5、關鍵指標:

(1)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和其他租賃資産比重不得低于總資産的60%;
(2)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産總額不得超過淨資産的8倍;
(3)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不得超過淨資産的20%;
(4)對單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淨資産的 30%;
(5)對單一集團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淨資産的50%;
(6)對一個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淨資産的30%;
(7)對全部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淨資産的50%等。

二、融資擔保公司

1、法規名稱: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2、訪問路徑: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79941&itemId=860&generaltype=0

3、業務範圍:

(1)經營借款擔保、發行債券擔保等融資擔保業務;
(2)經營穩健、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擔保公司,還可以經營投標擔保、工程履約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非融資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咨詢等服務業務。

4、負面清單:

(1)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
(2)自營貸款或者受托貸款;
(3)受托投資。

5、關鍵指標:

(1)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産的10倍。
(2)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前款規定的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
(3)融資擔保公司對同一被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余額與融資擔保公司淨資産的比例不得超過10%,對同一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的擔保責任余額與融資擔保公司淨資産的比例不得超過15%。

三、商業保理公司

1、法規名稱: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的通知》

2、訪問路徑:
http://www.gov.cn/xinwen/2019-10/31/content_5447282.htm

3、業務範圍:

(1)保理融資;
(2)銷售分戶(分類)賬管理;
(3)應收賬款催收;
(4)非商業性壞賬擔保;
(5)還可經營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咨詢服務。

4、負面清單:

(1)吸收或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2)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資産管理機構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融入資金;
(3)與其他商業保理企業拆借或變相拆借資金;
(4)發放貸款或受托發放貸款;
(5)專門從事或受托開展與商業保理無關的催收業務、討債業務;
(6)基于不合法基礎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權屬不清的應收賬款、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産生的付款請求權等開展保理融資業務;
(7)國家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5、關鍵指標:

(1)受讓同一債務人的應收賬款,不得超過風險資産總額的50%;
(2)受讓以其關聯企業為債務人的應收賬款,不得超過風險資産總額的40%;
(3)將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實現的保理融資款納入不良資産管理;
(4)計提的風險准備金,不得低于融資保理業務期末余額的1%;
(5)風險資産不得超過淨資産的10倍。

四、區域性股權市場

1、法規名稱: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2、訪問路徑: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705/P020170505526337509686.pdf

3、區域性股權市場覆蓋的業務:

(1)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非公開發行、轉讓中小微企業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可的其他證券,以及相關活動。

4、不得有以下行為或經營以下業務:

(1)為本省行政區域以外企業證券的發行、轉讓或者登記托管提供服務。

5、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合格投資者,應當具有較強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 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依法經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及依法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證券公司資産管理産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産品、期貨公司資産管理産品、銀行理財産品、保險産品、信托産品等金融機構依法管理的投資性計劃;

(3)社會保障基金, 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以及依法備案的私募基金;

(4)依法設立且淨資産不低于一定指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5)在一定時期内擁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金融資産價值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産品投資經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業及相關工作經曆的自然人。

6、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證券,不得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 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1)以理財産品、合夥企業等形式匯集多個投資者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證券的;

(2)將單只證券分期發行的。理財産品、合夥企業等投資者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7、參考政策:

(1) 《中國證券業協會區域性股權市場自律管理與服務規範(試行)》

訪問路徑:
https://www.sac.net.cn/flgz/zlgz/201808/t20180817_136260.html

(2)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訪問路徑: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1/26/content_5163699.htm

五、典當行

1、法規名稱: 《典當行管理辦法》

2、訪問路徑: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0502/20050200019186.shtml

3、業務範圍:

(1)動産質押典當業務;
(2)財産權利質押典當業務;
(3)房地産(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産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
(4)限額内絕當物品的變賣;
(5)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
(6)商務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當業務

4、負面清單:

(1)非絕當物品的銷售以及舊物收購、寄售;動産抵押業務;
(2)集資、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
(3)發放信用貸款;
(4)未經商務部批准的其他業務。

5、關鍵指標:

(1)典當行自初始營業起至第一次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時期内從商業銀行貸款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典當行第一次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告之後從商業銀行貸款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向主管部門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所有者權益。典當行不得從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業銀行貸款。典當行分支機構不得從商業銀行貸款。

(2)典當行對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當余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5%。

(3)典當行對其股東的典當余額不得超過該股東入股金額,且典當條件不得優于普通當戶。

(4)典當行淨資産低于注冊資本的90%時,各股東應當按比例補足或者申請減少注冊資本,但減少後的注冊資本不得違反本辦法關于典當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

(5)典當行財産權利質押典當余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50%。房地産抵押典當余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注冊資本不足1000萬元的,房地産抵押典當單筆當金數額不得超過100萬元。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的,房地産抵押典當單筆當金數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

六、私募股權衆籌融資

1、法規名稱: 《私募股權衆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2、訪問路徑:
https://www.sac.net.cn/tzgg/201412/P020141218543931814762.doc

3、負面清單:

(1)通過本機構互聯網平台為自身或關聯方融資;
(2)對衆籌項目提供對外擔保或進行股權代持;
(3)提供股權或其他形式的有價證券的轉讓服務;
(4)利用平台自身優勢獲取投資機會或誤導投資者;
(5)向非實名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6)從事證券承銷、投資顧問、資産管理等證券經營機構業務,具有相關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除外;
(7)兼營個體網絡借貸(即P2P網絡借貸)或網絡小額貸款業務;
(8)采用惡意诋毀、貶損同行等不正當競爭手段;
(9)法律法規和證券業協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七、交易場所

1、法規名稱: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

2、訪問路徑:
http://www.gov.cn/zwgk/2012-07/20/content_2187828.htm

3、具體要求:

(1)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任何交易場所利用其服務與設施,將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後發售給投資者,即屬于「均等份額公開發行」。股份公司股份公開發行適用公司法、證券法相關規定。

(2)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本意見所稱的「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協議轉讓、依法進行的拍賣不在此列。

(3)不得將權益按照標准化交易單位持續挂牌交易。本意見所稱的「標准化交易單位」是指將股權以外的其他權益設定最小交易單位,並以最小交易單位或其整數倍進行交易。「持續挂牌交易」是指在買入後5個交易日内挂牌賣出同一交易品種或在賣出後5個交易日内挂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

(4)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權益在其存續期間,無論在發行還是轉讓環節,其實際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以信托、委托代理等方式代持的,按實際持有人數計算。

(5)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本意見所稱的「標准化合約」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由交易場所統一制定,除價格外其他條款固定,規定在將來某一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合約;另一種是由交易場所統一制定,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物的合約。

(6)未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設立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産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其他任何交易場所也不得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産品交易。

(7)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不得為違反上述規定的交易場所提供承銷、開戶、托管、資産劃轉、代理買賣、投資咨詢、保險等服務;已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要按照相關金融管理部門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清,並做好善後工作。

4、參考政策:

(1) 《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

訪問路徑:
http://www.gov.cn/zwgk/2011-11/24/content_2002092.htm

八、地方資産管理公司

1、法規名稱: 《關于加強地方資産管理公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訪問路徑: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272101&itemId=878&generaltype=1

3、具體要求:

(1)不得與轉讓方在轉讓合同等正式法律文件之外簽訂或達成影響資産和風險真實完全轉移的改變交易結構、風險承擔主體及相關權益轉移過程的協議或約定,
(2)不得設置任何顯性或隱性的回購條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幫助金融企業虛假出表掩蓋不良資産,
(3不得以收購不良資産名義為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
(4)不得收購無實際對應資産和無真實交易背景的債權資産,
(5)不得向股東或關系人輸送非法利益,不得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進行清收。
(6)不得收購經國務院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産計劃的資産、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資産、在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中有限制轉讓條款的資産以及國家法律法規限制轉讓的其他資産。

九、投資公司

1、法規名稱: 《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

2、訪問路徑: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83974&itemId=928&generaltype=0

3、業務範圍:

(1)以債轉股為目的收購銀行對企業的債權,將債權轉為股權並對股權進行管理;
(2)對于未能轉股的債權進行重組、轉讓和處置;
(3)以債轉股為目的投資企業股權,由企業將股權投資資金全部用于償還現有債權;
(4)依法依規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發行私募資産管理産品支持實施債轉股;
(5)發行金融債券;
(6)通過債券回購、同業拆借、同業借款等方式融入資金;
(7)對自營資金和募集資金進行必要的投資管理,自營資金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購買國債或其他固定收益類證券等業務,募集資金使用應當符合資金募集約定用途;
(8)與債轉股業務相關的財務顧問和咨詢業務;
(9)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十、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1、法規名稱: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規範管理的指導意見》

2、訪問路徑: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5/12/14/art_46646_2556760.html

3、業務範圍:

(1)吸收社員互助金、向社員發放互助金;
(2)為社員提供信用擔保合作;
(3)為社員提供購買國債、金融債券、金融機構理財産品和代辦繳費等代理業務;
(4)其他合法資金互助業務。

4、負面清單:

(1)向非社員發放互助金;
(2)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衆資金;
(3)進入資本市場從事股票、債券等交易;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業務。

5、關鍵指標:

(1)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吸收互助金總額不得超過股金的8倍,對單一社員發放的互助金總額不得超過股金的15%。

十一、小額貸款公司

1、法規名稱: 《天津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訪問路徑:
http://jrgz.tj.gov.cn/File/%E6%B4%A5%E9%87%91%E8%9E%8D%E5%B1%8075.doc

3、業務範圍:

(1)各項小額貸款;
(2)票據貼現;
(3)貸款轉讓;
(4)貸款項下的結算;
(5)與小額貸款相關的咨詢業務;
(6)經批准的其他業務。

4、負面清單:

(1)以任何方式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5、關鍵指標:

(1)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10%;
(2)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15%;
(3)貸款損失准備充足率不低于100%。

十二、私募投資基金

1、法規名稱: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年12月)》

2、訪問路徑:
http://www.amac.org.cn/businessservices_2025/privatefundbusiness/gzdt/202001/t20200103_5495.html

3、負面清單:

(1)包括變相從事金融機構信「存」貸業務的,或直接投向金融機構信貸資産;

(2)從事經常性、經營性民間借貸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方式從事上述活動;

(3)私募投資基金通過設置無條件回購安排變相從事借(存)貸活動,基金收益不與投資標的的經營業績或收益挂鈎;

(4)投向保理資産、融資租賃資産、典當資産等與私募投資基金相沖突業務的資産、股權或其收(受)益權;

(5)通過投資合夥企業、公司、資産管理産品(含私募投資基金)等方式間接或變相從事上述活動。

版權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零壹財經立場。

本文系作者授權零壹財經發表,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

零壹財經

零壹財經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成員、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起單位併任投資者教育與保護專委會主任單位、中國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成員機構、湖北融資租賃協會副會長單位。

相關文章

2月6日
重磅!北京出台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16條」措施
2月5日
金融線上突圍:醫療險銷量漲三倍,銀行線上化進程加速
2月5日
産業系消費金融的困局:局限于自身已有場景 難以長遠發展
2月5日
相互寶:受疫情影響暫停部分地區線下調查,已完成調查案件將盡快審核公示
2月4日
最新!濟南高新區14類補貼 助力小微企業共克時艱
2月4日
春節假期網聯交易筆數同比增長11.25%
2月4日
「危」「機」調查:直面新冠疫情的數字科技
2月3日
賀強:針對節後股市大跌的四點對策建議
2月3日
年後開盤首日:科創板79只個股中9只上漲
2月3日
最新!甯波出台十條政策意見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視頻

快訊

17:32
聖龍股份:公司機器人關節驅動系統等新興領域已進行前瞻性佈局
17:25
強生旗下創新治療藥物埃萬妥單抗注射液在華獲批
17:18
大商所發佈2026年元旦交易時間安排
17:07
聖龍股份:與福耀玻璃有相關合作
16:55
隆基綠能與歐洲光伏儲能工程承包商Solarpro簽訂合作
16:46
中國華電新能源裝機突破1億千瓦
16:36
大商所發佈2026年元旦節假期調整相關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通知
16:31
東方日升:目前公司異質結電池平均量產效率突破26.3%
16:26
新開普:目前沒有集成電路芯片的生產制造業務
16:22
國家煙草局:防範化解電子煙過剩產能風險 逐步淘汰落後產線并核減相應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