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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4.6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經扣除我們就全球發售應付的包銷費用及佣金以及估計開支後,並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我們估計我們將收取的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1,555.4百萬港元。
倘發售價定於每股發售股份4.6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擬將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作以下用途。
‧約4.0%或62.8百萬港元將用於戰略性擴大我們的服務網點網絡以提升我們的服務能力;
‧約67.0%或1,041.6百萬港元將用於優化設備組合;
‧約11.0%或170.9百萬港元將用於增強我們的一站式解決方案能力;
‧約8.0%或124.6百萬港元將用於通過數字化升級提升我們的經營效率;及
‧約10.0%或155.5百萬港元將用作我們的運營資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倘所得款項淨額未即時用於上述用途或倘我們無法如期執行未來發展計劃的任何部分,只要被認為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我們計劃在證券及期貨條例或中國適用法律所界定的認可金融機機或持牌銀行以短期活期存款持有該等資金。
資料來源: 宏信建發 (09930)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