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2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一、為促進不動產基金的發展,本所暫免收取不動產基金上市初費、上市年費和交易經手費。二、本所不動產基金的開盤價、收盤價,適用基金交易的相關規定。符合《商業不動產基金公告》規定的基金產品參與本所各類業務及平台等其他未儘事宜,參照本所相關規定中關於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規定執行。三、本所同步更新了不動產基金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相關市場參與人應當根據前述指南制定風險揭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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