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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發售價為每股H股3.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及假設超額配售權未獲行使,我們估計將收取的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為75.9百萬港元(經扣除我們就全球發售應付的承銷佣金、費用及估計開支)。
我們目前擬將該等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以下用途:
‧約45.0%(或34.2百萬港元)將用於進一步升級並加強我們的數字貨運業務,旨在滿足我們的客戶於更多元化的業務場景下更深入的需求,並堅持不懈地改善我們數字貨運業務的用戶體驗。具體而言,約15.0%將用於獲取更多貨運服務和貨運平台服務客戶、約15.0%將用於擴大我們升級服務在現有客戶中的滲透率及約15.0%將用於提升我們生態系統中其他參與者(如運力組織方)的參與度。
‧約15.0%(或11.4百萬港元)將用於進一步擴大我們的卡友地帶及卡加車服。具體而言,約7.5%將用於探索並提高卡友地帶的商業化、約5.0%將用於建立並維護卡加車服授權商店的全國性服務網絡及約2.5%將用於加強為我們卡加車服提供支持的供應鏈系統。
‧約20.0%(或15.2百萬港元)將用於增強我們的研發力度及加強我們的技術能力。具體而言,約15.0%將用於加強我們在大數據方面的技術優勢及約5.0%將用於提高我們在高科技領域的現有研發能力。
‧約10.0%(或7.6百萬港元)將用於招募額外銷售、營銷及運營人員,使我們的人才儲備與我們的業務增長相一致。
‧約10.0%(或7.6百萬港元)將用於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倘所定發售價水平高於或低於本招股章程所述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則上述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分配將按比例予以調整。
倘超額配售權獲悉數行使,假設發售價為每股H股3.2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將收到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96.0百萬港元。倘超額配售權獲行使,我們擬按上述比例將額外的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上述用途。
資料來源: 維天運通 (02482)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