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昱高速(01823.HK)公佈,於2021年7月6日,深圳華昱酒業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賣方)與貴州省仁懷市賢業昌商貿有限公司(買方)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華昱健康酒業(深圳)有限公司(目標公司)10%的股權,代價總額約為人民幣1363萬元(相當於約1636萬港元)的現金。於出售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將由賣方、買方及張先生分别持有77%、20% 及3% 的股權,且將仍為該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目標公司為該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於買方由冉先生(為目標公司的董事兼董事會主席且為該公司於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最終控制,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07條,買方為冉先生的聯係人及因而為該公司於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
根據目標公司於2020年12月31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及有關交易成本,經計及出售事項的代價,據估計出售事項將不會錄得任何收益╱虧損。該公司擬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目標公司主要從事貴州茅台酒產品分銷。冉昌賢先生於中國白酒行業擁有豐富的經驗及廣泛人脈。冉先生自2019年加入集團起,成功引領目標公司創建品牌及開發銷售和分銷網絡以及協助集團取得華茅酒的品牌授權,對集團的酒類貿易業務的快速發展做出貢獻。華茅酒憑藉在中國市場上的卓越品質及品牌地位,成為集團最重要的業務分部之一。
由於冉先生為目標公司的董事,出售事項將為冉先生提供激勵及回報,使酒類貿易業務的核心管理層利益與集團利益相統一及預期將獲得冉先生日後對目標公司的持續付出,而集團仍將持有目標公司的大多數權益。憑藉冉先生的管理及行業經驗,集團可探索更多關於發展酒類業務的機遇。此外,出售事項可獲得的所得款項將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此將鞏固集團的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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