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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讯】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附属新疆新能源连同工银金融、风盛发电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以转让价人民币5亿元,受让工银金融所持风盛发电39.05%股权。交易完成后,新疆新能源将持有风盛发电100%股权,风盛发电仍为新特能源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股东批准。
出处:财华港股智能写手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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